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系(中心)推荐,学院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审,现将拟确定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优秀学生等名单公示如下:
一、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根据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拟确定2021-2022学年高中以上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计96名,其中优秀学生68名(附件1),优秀学生干部28名(附件2)
二、学院奖学金
(一)根据学院《竞技体育专业文化学习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体院教〔2014〕5号),拟确定2021级三年制运动训练专业(竞技体育方向)吴语宸等30名学生获运动训练专业(竞技体育方向)学生文化学习奖学金(附件3)。
(二)根据学院《高职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体院学〔2015〕12号),拟确定2021级社会体育专业王子俊等72名学生获体育系高职学生奖学金(附件4)。
三、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拟评选2021级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郑莉芳等19名学生获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5)。
四、中职国家助学金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实施细》(财教〔2021〕310号),拟评选2022-2023学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共计1名(附件6)。
五、高职国家助学金
根据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拟评选2022-2023学年高职国家助学金共计54名(附件7),其中一档30名,二档24名。
六、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浙体院学〔2016〕8号),拟评选2021级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耿高玥等14名学生获2021-2022学年省政府奖学金(附件8)。
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1、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起至11月4日止。
2、反映问题的方法: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纪委办公室、教学与学生管理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要求:(1)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2)以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纪委办公室0571-83871293,教学与学生管理处0571-83871592。
附件:1.2021-2022学年拟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名单
2.2021-2022学年拟推荐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3.2021-2022学年拟推荐运动员学生文化学习奖学金学生名单
4.2021-2022学年拟推荐教工路校区高职奖学金学生名单
5.2021-2022学年拟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
6.2022-2023学年拟申报中职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7.2022-2023学年拟申报高职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
8.2021-2022学年拟申报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
教学与学生管理处
2022年10月28日